全校各单位:
按照学校对“迎新”工作的总体部署,2015年8月30日,所有进入校园(花溪校区)的小型机动车辆(七座以下)必须按章规范停放于规定地点,严禁乱停乱放。并请各位驾驶员将联系电话留置于车辆明显位置。
注意事项:
1、教工车辆停放点:诚己路段善思路口至宁静路口;知雨楼地下停车场及楼后环形通道;礼堂及动物实验中心停车场。
2、各单位负责通知本部门教职员工按本通知执行。
3、基建处负责通知校内各施工单位的大型施工车辆按序停放于工地内,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车轮清洗,不得污染校园道路。
4、科技开发公司负责通知校内各经营户的车辆禁止停放于学生宿舍区域。
贵州医科大学 保卫处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