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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医学院逐级防火责任制
2011-12-09 10:49  

贵阳医学院逐级防火责任制


院防火安全委员会责任制

1、按时参加会议,讨论、研究、制订学院防火工作及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2、组织、参加防火安全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和改善防火条件的方案。

3、参加讨论防火、灭火有功人员的奖励和违反消防规定及火灾、火险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4、贯彻院安全委员会工作,有责任对本院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做好防火宣传工作。

保卫处防火责任制

1、在主管院长和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给院领导当好参谋。

2、参加制订、修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组织学院有关人员参加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

4、加强对防火重点部位检查管理,提出整改意见。

5、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6、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及各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的学习和训练。

7、定期召开会议,部署、总结防火工作,落实重大火险隐患的整改。

8、制订全年消防经费预算和消防器材的购置。

各分院、系、部、处室、中心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责任制

1、领导本部门的防火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防火会议精神和学院的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2、主持本部门防火安全组织工作,履行院防火组织的各项职责,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定期召开防火会议,结合本部门特点,有针对性的做好防火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本部门防火工作情况。

3、审查本部门的安全防火措施,对用火、用电人员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4、定期检查本部门防火安全情况,认真整改火险隐患,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有关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院领导。

5、定期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落实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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