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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保卫处工作职责
2022-04-26 09:00  

保卫处是在贵州医科大学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下,保障国家、校园、师生安全,加强综合管理,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案)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主要监管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拟定学校年度安全保卫、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平安建设(安全稳定)工作计划、要点,检查督促全校各单位(部门)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整改和总结报告,保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负责学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负责学校平安建设(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学校扫黑除恶常态化日常工作;

五、配合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日常工作;

六、配合学校党委宣传部做好全校普法、安全法制及防范宣传、教育、组织、培训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

七、完成“校园110日常工作,承担学校24小时应急处突值班任务,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八、配合、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园内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严厉打击校园内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九、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实际,协调组织开展消防、防震减灾、反恐防暴、地灾避险等应急疏散演练;

十、配合、协助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调处化解校园内部矛盾纠纷隐患;

十一、配合做好学校学生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积极改进防火措施,协助消防部门及时整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

十三、做好学校师生集体户口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师生的政审工作;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外籍师生以及有关外籍人员在校期间的安全保卫和服务工作;

十五、做好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学校各类活动、考试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七、做好学校各附属医院保卫部门、基层保卫组织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业务对接、检查、指导工作;

十八、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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