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更名贵州医科大学后的实际,结合公安机关及保卫政审工作需要,经校领导同意,从即日起,凡涉及我校编制职工和有学籍档案的统招生,因工作、办理相关证件证明等,需要出具政审材料(在校期间现实表现)的,必须按照《贵州医科大学职工政审情况表》(附件1),《贵州医科大学学生政审情况表》(附件2)进行填写。
填写注意事项:
一、《贵州医科大学职工政审情况表》中“部门鉴定”栏由职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填写并签字,鉴定内容包括职工在校工作期间的现实情况,包括政治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品德修养和有无违法犯罪、违反学校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
二、《贵州医科大学职工政审情况表》中“部门鉴定”栏所盖公章,党群、行政、服务、科研单位盖行政公章,二级学院、重点实验室盖党委(党总支)公章。
三、《贵州医科大学学生政审情况表》中“学院鉴定”栏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管理辅导员填写并签字,鉴定内容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情况,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修养、学习实习和有无违法犯罪、违反学校、学院、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
四、《贵州医科大学学生政审情况表》中“学院鉴定”栏所盖公章为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
附件1:《贵州医科大学职工政审情况表》
附件2:《贵州医科大学学生政审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