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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教职工子女入户指南

发布日期:2025-11-26

教职工子女入户必须满足条件

一、夫妻双方户籍均是集体户,且其中一方的户籍为我校集体户;

二、夫妻一方户籍为我校集体户,其中一方为外省居民户;且为贵阳市无房(需出具无房证明)

三、夫妻一方户籍为我校集体户,一方为部队军人;

四、夫妻一方为我校引进博士,且持有家属户籍随迁的相关批文。

教职工子女入户所需材料:

一、子女出生申报入户的:

我校职工一方的人社厅批文、单位接收函原件(学校人事处开具)、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出生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子女接收证明(户籍科开具)。

二、子女户籍迁移的:

(一)省内迁移:我校教职工一方的单位接收函原件(学校人事处开具)、人社厅批文、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原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那一页复印件、子女接收证明(户籍科开具)。

(二)省外迁移:我校教职工一方的单位接收函原件(学校人事处开具)、人社厅批文、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迁移证、子女接收证明(户籍科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