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国家、校园、师生安全,加强综合管理,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卫处在各校区实行全年不间断轮流值班制度,时间为当日9:00至次日9:00,24小时值班。每天保卫干部根据安排轮流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等有关工作,上一班未处理完的事(案)件,接班后应按照事(案)件性质移交保卫处下辖各相应科室,并配合进行处理。当天值班保卫干部原则次日不补休,因特殊情况需休息的,报处领导批准。
二、值班时实行“优先负责制”。当天值班保卫干部优先承担受理报警电话接处、校内教职医护员工生、校外单位或个人的咨询、举报、来访接待等,及当天学校内发生的各类事(案)件和保卫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对不属于保卫处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及时协调到相关部门或人员处理,不得推诿。
三、值班时要保持高度警惕,执法记录仪、警具须随身携带,对讲机、个人手机等通讯工具保证随时畅通。要带队督促好保安员的日常巡逻、执勤、守护等工作。接到警情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案)发现场,并根据事(案)级别情况立即处置并向相关负责人和部门报告。如遇到涉及《贵州医科大学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中需要启动预案的情况应立即按程序处置。
四、按照《贵州医科大学保卫处安全管理四级巡查工作制度》做好当日值班校区的巡查工作。
五、配合学校总值班室做好当天值班工作,共同处理好校园内发生的各类问题和突发事件。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当日带班校领导及处领导报告,根据带班校领导及处领导的指示,妥善做好各项协调处置工作。
六、保卫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服从值班安排,按时到岗交接值班,认真履行职责。对未按要求履行值班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